農委會對於農業天然災害低利貸款之借款人,前以本會110年3月29日農金字第1105084361號公告提供至111年4月14日止免息措施,為減輕受災農漁民財務負擔,協助其儘速復建、復耕、復養,前開免息措施期間延長至111年12月31日止。